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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东兰县跨省务工交通补贴申领公告
(一)申请对象
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客运汽车、火车硬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不含出租车)前往广西区外务工的16-60岁且有意愿申办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已经享受“点对点”专车输送的不得申请。
(二)补贴标准
对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自行实名购买车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补助最高标准总计不超过元/人,以购买车票票据为准。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交通补贴。
(三)申请材料清单
1.东兰县年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跨省务工交通补贴申请表(附件1);
2.实名制车票和所在企业(机构)的务工(工作)证明(加盖公章)(附件2);
3.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一卡通”银行账号或信用社银行账号复印件。
申办对象或家属未能现场提供申请材料的,可委托帮扶干部或村(社区)干部代为办理;乘车凭据、务工证明、身份证明、“一卡通”或信用社银行账号等材料可通过扫描或拍照等方式提供。
(四)申请流程
个人提交申请→村(居)委会初审→乡(镇)审核、公示后上报→资金申请拨付。
(五)申请时间
由帮扶干部、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协助符合跨省务工交通补贴申请条件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于发生费用次月前向当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同时填写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并按照申请所需材料清单提供相应材料。
未尽事宜,与县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联系,联系-。
附件:
1.东兰县年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跨省务工交通补贴申请审批表。
2.务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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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东兰微就业
原标题:《交通补贴
年东兰县跨省务工交通补贴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