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东兰县乡镇集中供水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设计、采购、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兰县乡镇集中供水工程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东兰县澜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银行贷款、业主多渠道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申请银行贷款69.13%、业主多渠道筹措30.87%。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1)第一片区:东兰镇;2)第二片区:泗孟乡;3)第三片区:大同乡;4)第四片区:切学乡。
建设规模:东兰县乡镇集中供水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四个片区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分两期进行建设,其中:一起建设第一片区和第三片区,二期建设第二片区和第四片区。具体内容如下:
(1)第一片区:建设供水净水厂一座,建设规模为近期m3/d,远期m3/d。供水范围覆盖绿兰新城、向阳新城、东兰镇、长乐镇、三弄乡、三石镇、隘洞镇、兰木乡及沿线群众、安置小区及产业园等,用于生产生活用水及农田灌溉,供水管网约米。
(2)第二片区:在泗孟乡建设供水净水厂一座,日供水量m3/d,供水范围覆盖泗孟乡及沿线群众、安置小区及产业园等,用于生产生活用水及农田灌溉等,供水管网约米。
(3)第三片区:在大同乡建设供水净水厂一座,日供水量m3/d,供水范围覆盖大同乡及沿线群众、安置小区及产业园等,用于生产生活用水及农田灌溉等,供水管网月米。
(4)第四片区:在切学乡建设供水净水厂一座,日供水量m3/d,供水范围覆盖切学乡及沿线群众、安置小区及产业园等,用于生产生活用水及农田灌溉等,供水管网约米。
本项目(?估算价□概算价):.60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天(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工程设计: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和施工:负责设计内容包含的各项工程施工和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负责EPC项目管理及总协调工作,施工范围包括土方工程、供水工程、输水管道、建筑工程、结构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及厂区道路等总平附属配套设施。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本项目□要求?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本项目□要求?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业绩要求:?无要求□有要求,要求/年(应填写年份)以来□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年12月14日至年12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材料:(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5)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
4.3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1月9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企业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通过招标人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5.4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提示: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登记表,参与投标报名。
联系人:马超
邮箱:zhaob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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