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东兰县发展和改革局原党组成员副局

近日,河池市东兰县发展和改革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兼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主任覃寒(正科长级)涉嫌贪污、受贿一案,经河池市人民检察院交办,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已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覃寒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检察机关在提请批准逮捕阶段,承办人审阅了案卷,听取了犯罪嫌疑人意见,核实了有关证据后认为:犯罪嫌疑人覃寒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虚报骗取扶贫资金、水利渠道建设资金、收受个体工程老板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涉嫌贪污、受贿罪,有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有妨碍刑事诉讼的可能,故有逮捕必要,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和《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之规定,决定批准逮捕。来源:检察网作者/来源:延安检察声明:版权归原创所有,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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