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1月3日消息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消息,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国发〔〕32号)关于“打造一批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等有关要求,广西文化和旅游厅经过组织专家评议、会议审核,确定桂林市全州县等7个县(区)为广西年红色旅游融合发展试点单位。同时,确定南宁市兴宁区等5个县(市、区)为广西年红色旅游融合发展试点备选单位,详情如下。
广西年红色旅游融合发展试点单位:
桂林市全州县
桂林市兴安县
桂林市灌阳县
梧州市万秀区
百色市右江区
河池市东兰县
崇左市龙州县
广西年红色旅游融合发展试点备选单位:
南宁市兴宁区
百色市田东县
贺州市钟山县
河池市凤山县
崇左市凭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