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是太感谢黄法官了!加上这最后执行到位的多万,我们可以安心的过个好年了!”
近日,
一位女士将一面锦旗
交到东兰法院黄必勋法官手中
并讲述起这面锦旗背后的故事……
开门见“旗”
新年伊始,东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了新年第一份礼物,一公司将一面书写有“办案高效专业为民解忧办实事热情服务暖人心”的锦旗送到黄必勋法官手中,感谢执行团队尽心尽责将拖欠的工程款执行到位。简短的几个字,不仅凝聚着当事人真挚的情感、彰显了法院的担当与守护,更是东兰县人民法院践行“如我在诉”为民情怀的生动体现。
案件详情
年6月,原告甲公司与被告乙公司签订了东兰某路段的施工分包合同,该合同约定了东兰至都安某路段路基工程由甲公司进行施工,乙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向甲公司支付工程款。
年6月,甲公司认为乙公司自结算后至今未向其支付工程款,遂于年6月将乙公司诉至东兰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甲乙两公司自愿解除年签订的分包合同;被告乙公司自愿支付给原告甲公司合同结算款项总计余万元,定于年8月31日前支付万元,于年10月1日前支付50万元,余款余万元定于年1月1日前支付完毕。
然而调解生效后,乙公司却未能如期履行付款义务,甲公司遂分别于年9月26日、10月24日向东兰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
“既然迟早都要履行法定义务,那何必要又搭上其他费用呢,这一笔钱也不是小数目呀。”
减少诉累
经过法院的执行之后,前两期的执行款虽然都已如数到账,但被执行人乙公司却因支付延期“搭上”了数目不小的利息,而申请执行人甲公司也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申请执行费......
为避免双方当事人再花上一定的“代价”才能顺利完成剩余的多万款项交易,承办法官秉持着善意执行的理念,主动联系起甲乙双方当事人,耐心地向被执行人乙公司说明其中的利害关系,劝说其主动履行剩下的执行款,这样双方都省时又省力,甲公司也能少一笔申请执行费。
案结事了
在黄法官耐心的释理说法下,乙公司如期支付了最后一笔款项,而甲公司亦减少了相应的诉累,此案至此真正“案结事了”。
实现“共赢”
一面锦旗,既是一份认可也是一份激励和鞭策!东兰法院在推进执行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贯彻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出发,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在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的不利影响,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传递司法温情。
下一步
东兰法院将继续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
以更有力度、更有温度的执行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
将此次新年的“旗开得胜”不断延续!
原标题:《点赞
多万到账,东兰法院高效执结获赠锦旗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