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开展东兰县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查验工作的通告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当前国外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国内多地先后出现本土传播疫情,德尔塔变异株传播快、控制难、危害大。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疫情防控最有效、最经济的手段。为加快推进我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尽快建立免疫屏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年满12周岁以上(户籍不限)且无接种禁忌症的人员均须接种。8月15日前,请未接种的居民朋友们佩戴好口罩、携带本人身份证(其中12—17岁人群在监护人陪同下,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按就近原则尽快到我县各接种点完成第一剂接种,9月20日前完成第二剂接种。只有完成全程接种,才能达到最佳免疫效果,更有效筑牢群体免疫的坚固防线。
二、从8月15日起,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车站、景区景点、养老院、学校、宾馆酒店、商场超市、银行、图书馆、文化馆、剧院影院、文化娱乐场所及各类办事大厅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全面实行“二码联查”,由相关场所查验人员在查验健康码的同时检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完成全程接种为金色边框,已接种第一针为粉色边框),并对未接种人员的信息进行登记,动员及时接种。
三、从8月30日起,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有禁忌症除外)原则上不允许进入全县医疗机构住院部(除住院患者外)、养老院、看守所(除被监管人员外)等疫情防控重点公共场所。入境人员在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间,与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须接种疫苗。
四、鼓励全县各景区景点、电影院、宾馆、酒店、超市、餐饮单位、通信运营商等各类服务行业针对已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主动推出消费优惠措施。
五、有接种禁忌不能接种的,医院、县妇幼保健院或各乡镇卫生院接种点(医院派驻乡镇卫生院接种点的医疗救护医师)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证明书。
居民朋友们,为了不影响您的正常工作生活秩序,请在出入公共场所时按要求提供健康码和疫苗接种标识,同时,为避免接种疫苗不及时给您出行带来不便,请您尽快接种疫苗。让我们同心共筑免疫长城,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为保障全县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助上“一臂之力”。
衷心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年8月14日
东兰县融媒体中心
投稿邮箱:gxz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