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县长扶贫办主任林业局局长被控受贿,

「本文来源:南天一剑」

年12月13日、14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大化瑶族自治县原副县长卢阳、大化瑶族自治县原扶贫办主任覃正荣(已退休)、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林业局原局长覃栋、东兰县林业局原局长熊彬涉嫌犯受贿罪四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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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阳涉嫌犯受贿罪案

▲庭审现场

公诉机关指控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年至年期间,被告人卢阳利用其担任大化瑶族自治县副县长,分管扶贫、水利等工作职务上便利,在工程项目招投标、拨付工程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34次收受个体商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6万元。

案发后,被告人卢阳自愿认罪认罚,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其家属代其退还全部赃款,并预缴罚金。

▲被告人卢阳在法庭上受审

公诉机关认为

被告人卢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担任大化县副县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取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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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正荣涉嫌犯受贿罪案

▲庭审现场

公诉机关指控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年至年期间,被告人覃正荣利用其担任大化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等工作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招投标、拨付工程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个体商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38万元,与他人共同收受章某给予的财物8万元。

案发后,被告人覃正荣自愿认罪认罚,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其家属代其退还全部赃款,并预缴罚金。

▲被告人覃正荣在法庭上受审

公诉机关认为

被告人覃正荣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担任大化瑶族自治县扶贫办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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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栋涉嫌犯受贿罪案

▲庭审现场

公诉机关指控

年至年期间,被告人覃栋利用其担任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职务上的便利,在苗木采购招投标、结算报账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6次收受广西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章某(另案处理)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万元。

案发后,被告人覃栋自愿认罪认罚,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其家属代其退还全部赃款,并预缴罚金。

▲被告人覃栋在法庭上受审

公诉机关认为

被告人覃栋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担任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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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彬涉嫌犯受贿罪案

▲庭审现场

公诉机关指控

年至年期间,被告人熊彬利用其担任东兰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职务上的便利,在苗木采购、结算报账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5次收受广西某公司法人代表章某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48万元。

案发后,被告人熊彬自愿认罪认罚,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其家属代其退还全部赃款,并预缴罚金。

▲被告人熊彬在法庭上受审

公诉机关认为

被告人熊彬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担任东兰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卢阳、覃正荣、熊彬涉嫌受贿罪案法院合议庭

▲覃栋涉嫌受贿罪案法院合议庭

在四起案件的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卢阳、覃正荣、覃栋、熊彬及其辩护人分别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四名被告人分别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四起案件将分别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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