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各级各类学校
年寒假工作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大中专院校、市直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教学校:
现就年寒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寒假时间安排
(一)全市所有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教学校和中职中专学校放假时间为年2月1日,普通高中、初中和中职中专类学校开学时间为年3月1日,小学、幼儿园和特教类学校开学时间为年3月8日。
(二)市属高校从即日起至年1月22日,分期分批放假;从年2月27日起至年3月13日分期分批开学。
二、放假要求
1.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落实“五包一”和“三包一”制度,做好日报告、日排查,持续抓好、抓实师生日常健康监测。通过家长会、主题班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教育师生及家长假期期间遵循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勤通风、戴口罩、少聚集,结合冬季及寒假特点,加强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流感等传染病防治等教育。全体师生和家长要坚持“非必需,不外出”,做到不聚集、不扎堆,不到人员密集场所,无特殊情况不离开本市,不与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境外人员和来历不明人员接触。对师生假期活动轨迹,学校、班主任等要全过程进行跟踪。返校前14天,提醒师生居家观察,并填写身体健康情况报告书和承诺书。根据个人身体健康状况和假期活动情况,逐人逐生研判是否可以正常返校。
2.加强安全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切实加强安全管理,树立安全第一意识,放假前对学校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师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防爆竹炸伤、防溺水、防触电及防煤气中毒等事故发生,做好雾霾、恶劣雨雪天气的防范应对,强化家长做为法定监护人的意识,做好家庭教育。寒假期间,各单位实行干部和教职工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报告、处理、应对突发事件,注意防火、防盗,确保学校校舍、财产安全。
3.科学安排假期生活。学校要科学制订寒假实施方案,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寒假生活,鼓励师生在寒假开展“经典阅读”“红色观影”等活动,研读经典,提高素养。鼓励学生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与家务劳动,积极开展符合实际的综合实践活动,充分利用寒假调整身心,丰富假期精神生活。
4.规范办学行为。要按照科学统筹、总量控制的原则,规范布置假期作业,提倡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严禁出现重复性、机械性作业,严禁为家长布置作业。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遵守寒假起止时间,中小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寒假期间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参与、动员和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班、培训班,禁止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寒假期间,各中职学校和教职工严禁以各种名义、各种形式,组织学生外出实习和打工。
5.做好教学安排。各中小学校放假前,要认真做好本学期工作总结,谋划好下学期教育教学活动。学校可在寒假通过“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培训。提倡、鼓励教师利用各种形式,提升业务素质,编写下学期教学案、撰写教学心得等。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利用假期做好家访,对特殊学生家庭和特困学生作为重点对象,关心